第三部 · 名字之下
尾声少于五人

一年后,林雾案一审宣判。
法院认定,她第一次使用应急控制带发生在夺取证据的冲突中;在程岸失去反抗、控制带已经减压以后,她重新持续加力,足以证明故意杀人的主观选择。她拿走存储卡、经南侧服务廊离开并藏匿物证,构成隐匿证据并妨害侦查。
判决也用单独一节确认,她经手的十九笔赔偿确实到达受害家庭,没有个人侵占。那一节不叫“正当理由”,也没有抵销前面的事实。
林雾因故意杀人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她提出上诉,只对量刑和部分程序提出异议,没有撤回关于第二次控制带受力的供述。
十九个家庭没有被要求退回赔偿。新的赔偿审查以实际抚养、共同生活与损害事实为依据,不再要求他们继续维护虚假的亲属关系。林雾曾经帮过他们,不再是他们获得救济的法律理由;林雾后来杀了人,也没有使他们重新失去成为受害者的资格。
北汀有五条高暴露生产线停产改造,三条未能重开。公共托管基金支付了欠薪和第一批治疗费用。韩重山失去园区控制权,关于证据灭失和报告义务的审理仍在继续。他曾预言工厂一旦承认死亡就会全部关闭,事实没有照他说的方式发生,也没有毫无代价地结束。
闻毅辞去主任职务,接受行政和司法调查。全国推广项目暂停八个月,完成独立审计后重新启动。新的版本没有恢复身份追踪,也没有把每一次少于五人的相遇交给警察保存。
陆弥没有接任主任。
她进入新成立的公共数据责任审查庭,第一项工作是清理所有把“屏蔽”当作“零”参与求和的历史表格。每修正一个字段,系统都会要求填写决定人姓名。她先在第一张表上填了自己。
程岸的纪念报告放在数据大厅最里面一面墙上。报告写明他参与建立规则、保护过脆弱人群,也写明他七年前的迟延和最后方案的暴露风险。没有雕像,没有以他命名的奖项。掌心那句“4≠0”被保留在案件档案中,没有印成城市宣传语。
那天下午,一群学生来参观数据大厅。一个男孩指着行业屏幕上的一行问陆弥:
北汀某分包企业职业相关死亡:少于五人,具体人数受保护。
“到底是一个、两个,还是四个?”
“公开屏幕不能告诉你。”陆弥说。
“那我怎么知道真的有人?”
陆弥指向下方经过司法核验的行业总数。
北汀工业园已确认相关死亡:36人。
男孩看了一会儿,又问:“为什么这里不写名字?”
“因为有些家庭不愿意。”
“以后会写吗?”
“要由他们决定。”
学生被老师叫走。陆弥的终端亮了一下,是陆葵发来的消息。
周日休息。来吃饭吗?
下面第一次附着一个住宅地址。
陆弥没有立刻打开地图。她先回复:“周日十二点,我去。”陆葵过了一会儿才回:“带点香菜,家里没有。”她又加了一句:“别带报告。”
傍晚,数据大厅闭馆。同一时刻,会展中心的尹素与三名同事推着清洁车进入A17。门口的新屏幕没有显示具体人数,只保留“少于五人,具体人数受保护”的状态;工作端上,四枚经个人确认的入场灯依次亮着,没有被求和成零。
周日上午,陆弥在住宅区门外买了一大把香菜。导航把她带到一栋没有楼栋前缀的旧楼,她核对了三次门牌,输入“已到达”后又删掉。
她按了门铃。陆葵来开门,先看她,再看她手里沾着水珠的香菜,伸手接过去,侧身让出门口。
陆弥把手机收进口袋,跟着她走进厨房。桌上只摆着两只碗,汤还没有盛,陆葵正低头把那把香菜的根一根根剪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