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 完整的人
第四章绿色袖子

早晨七点,林照野拿到二百零九份匿名证词。
姓名、职业和联系方式全部遮去,每份只保留座位区域、访谈时间、自由叙述及后续问答。她没有先看“嫌疑人特征”栏,而是把自由叙述按时间铺在中心二层的研究室里。
纸张很快占满长桌。
她给每份证词建立四种标记:蓝色代表直接感知,灰色代表推测,黄色代表事后信息,红色代表来源不明。比如:
我看见一个穿绿衣服的男人从东门跑出去,应该就是刺伤顾教授的人。
“穿绿衣服”和“从东门出去”标蓝;“跑”需要核对步速与连续视野;“就是刺伤顾教授的人”标灰,因为证人没有看见他接近讲台。
另一份写:
凶手是跛子,左腿不方便,听别人说脸上有疤。
跛行标蓝,伤疤标黄,“凶手”标灰。
证词并不因为带有灰色和黄色就失去价值。人的回忆本来就会混合感知、解释与后来获得的信息。危险只发生在所有颜色被誊成同一种黑字以后。
上午八点十二分,姚柯进来送咖啡。
他是顾宣衡的研究助理,三十四岁,在中心工作七年。案发后他接受了三轮询问,因为有后台权限,也因为下午四点曾有人听见他与顾宣衡争吵。
“韩队说我只能放在门口。”他把纸杯搁在入口处,没有跨过地上的黄色警戒线,“不准碰材料,不准和你讨论案情。”
“那就别讨论。”
“我只是来告诉你,顾老师原本准备的演讲稿不在失踪的红签封套里。办公室电脑有一份。”
“警方看过吗?”
“正在提取。”
“你们昨天为什么争吵?”
姚柯笑了一下,笑意很短:“这算案情吗?”
“算我对死者的私人好奇。”
“他想承认画像技术在二十二年前存在局限。我想让他承认,他本人看见过那些局限,而且删掉了不符合结论的材料。”
林照野把一支蓝笔盖上。
“你有证据?”
“原始问卷。警方刚从档案盒里封存的那批。前提是他们肯把每一页背面的修改痕迹也算作证据。”
“你为什么留在他身边工作?”
“因为一个人做过错事,不代表他后来做的每一项研究都错。也因为如果所有讨厌他的人都离开,最后替他整理历史的就只剩他自己。”
门外警员提醒姚柯时间。姚柯退了一步。
“还有一件事,不是案情。”他说,“你十一岁时的三次笔录,我看过。”
林照野抬头。
“顾老师把它们夹在演讲稿旁边。第一份是原话,第二份有询问员改写,第三份是顾老师整理后提供给检方的摘要。三份不是同一个故事。”
姚柯离开后,林照野有很长时间没翻动桌上的纸。
咖啡已经凉了。杯套上用黑笔写着“林老师,不加糖”,是顾宣衡过去开会时替她点饮料的习惯。姚柯大概只是照旧单下单,那个小小的习惯却让她突然无法继续工作。
十九岁时,林照野第一次独自去找顾宣衡。她把北桥案所有剪报装进文件夹,问他自己究竟有没有看见周潜。顾宣衡没有立即谈案件,只拿出一张纸,让她分别写下“我确定”“我推测”和“别人告诉我”的内容。最后,纸上“我确定”的栏里只剩绿色袖子。
她当时哭了。不是因为得到答案,而是因为终于有一个大人允许她不知道。
后来是顾宣衡替她写推荐信,带她做第一次儿童访谈,在她把封闭式问题问得一团糟时,坐在观察室外陪她重看录像到凌晨。他常说,证人沉默时不要急着替他完成句子。林照野用了很多年才发现,他最会教给别人的,往往正是自己曾经没有做到的事。
她想哀悼那个在观察室外等她的导师,又无法把他与法庭摘要上的署名分开。她想恨那个删过问卷的专家,桌上那杯不加糖的咖啡却仍是他记得的口味。
林照野把杯子放到看不见的地方。手背碰到袖口那一点已经发暗的血,她才发现自己整夜没有换衣服。
她记得自己的第一份笔录。
北桥夜市之后第三天,两名警员在学校图书室询问她。窗外体育课正在跑步,哨声隔几分钟响一次。她说自己与母亲走散了一小会儿,站在棉花糖摊旁;前面有一个人蹲下,或者只是弯腰捡东西;她只看见那个人的手臂,袖子是绿色。
警员问:“是不是修车工那种工作服?”
她说:“可能。”
“那个人旁边是不是站着许葵?”
她说:“我没看见。”
“你们差不多高,扎两个辫子,穿黄色裙子。再想想。”
她想了很久,仍然说不知道。
第二次询问发生在一周后。派出所公告板上已经贴着初版画像,绿色外套、窄脸、短发。母亲带她进去时在画像前停过,还说:“就是找这种人,你如果想起什么一定要告诉警察叔叔。”
那天的笔录把“绿色袖子”写成“绿色工作服”,把“有人弯腰”写成“一名男性蹲在路边”。结尾加了一句:
证人不能排除该男子正在与失踪女童交谈。
第三次是周潜被捕以后。顾宣衡亲自询问她。他没有用威胁性的语气,甚至比之前所有大人都温和。他把六张照片摆在桌上,问她哪张“最接近你后来想起来的印象”。
她先说都不像。
顾宣衡告诉她,不需要完全确定,只需选择相对接近的一个。她指了周潜,不是因为认出,而是因为他的外套颜色最深。
顾宣衡又问:“如果把头发画短一点呢?”
“也许。”
“左眉这里有一道疤,是不是会更像?”
她盯着照片看了很久,说:“我没看见脸。”
顾宣衡替她总结:“但从体形、衣着和动作看,四号最符合你见到的人,对吗?”
她不记得自己有没有点头。
后来提交法庭的摘要写的是:
证人林照野辨认四号照片中的周潜,确认其体形、绿色外套及弯腰接近女童的动作,与案发现场所见一致。
一句话里,只有“绿色”真正属于她。其他内容分别来自问题、照片、推测和一次她已经记不清的点头。
林照野花了二十年学习如何把那句话拆开,却始终没有机会看见它最初被连起来的手。
她重新低头工作。
中午之前,二百零九份证词被拆成了七百四十六个最小观察单元。林照野没有给它们排名,只把每一项写在卡片上:颜色、伤疤、耳朵、手、步态、头发、脸形、移动方向、最早出现时间、最晚消失时间。
她先抽出所有提到绿色外套的证词,共六十三份。
其中五十七人位于东侧一层,四人在东南通道,两人从二层远望。没有一人位于北侧缓坡附近。更重要的是,四十九人明确写着只看见背部或侧后方,十四人没有描述观察角度,却无人提到右耳缺损。
她再抽出四十一份提到眉骨伤疤的证词。
它们全部来自主舞台西南侧。二十九人明确说那名男子穿灰色或黑色上衣,十二人没有看清衣服。没有一份写绿色。
下午一点,她给韩岭打电话。
“别再画那张脸了。”她说。
“理由。”
“绿色外套和眉骨伤疤之间,共现次数是零。”
电话那头沉默了两秒。
“耳朵呢?”
“还没做完。”
“我现在过去。”
韩岭十五分钟后进门。林照野已经把长桌清出一块,用黑线画了六个圆:绿衣、伤疤、跛行、戒指、缺耳、短发窄脸。如果有证人在同一个连续视野里同时看见两项,她就在圆之间连线。
绿色外套与“男性背影”“东门移动”相连。
伤疤与“灰色西装”“西南展台”相连。
跛行与“北侧缓坡”“手杖点地声”相连。
银色戒指与“帘幕后伸出的手”相连。
缺损右耳与“二层栏杆”“浅色助听器”相连。
短发窄脸与“南通道”“逆人流移动”相连。
六组图形彼此分离。没有一条线能够把它们连接成一具身体。
“绘图表把地点和共现关系删了。”林照野说,“它只计算一项特征出现多少次。六十三个人看见绿色,四十一人看见伤疤,三十五人看见跛行,于是素描师被要求把最高频特征全放进一个人。”
韩岭俯身看图:“不代表一定有六个人。也可能同一个人在不同地点脱衣、化妆、改变走路方式。”
“四十七秒内?东门与北坡直线距离四十三米,中间有三排固定座椅。最早看见绿衣和最早看见跛行只差一秒。除非他能同时出现在两个方向。”
“可能有同谋,统一伪装。”
“也可能根本没人伪装。”
林照野从证词堆里找出自己那份,在“绿色外套”旁写下“断电前:东门快递员”;又在“眉骨伤疤”旁写下“断电前:展台化妆师”。
韩岭盯着两个职业看了几秒,拿起电话。
“查论坛所有工作人员、嘉宾和临时入场人员。先找穿绿色制服的快递员、做过伤疤演示的化妆师、左腿术后的陶晋安。还有,周年戒指到底发给了谁。”
他报完指令,目光仍停在那六座互不相连的小图上。
“如果你是对的,”他说,“这不是三百多人看错了同一个人。”
“他们可能一个都没看错。”
“那张画像怎么会出现?”
林照野看向墙上顾宣衡留下的半句话。
不要把他们——
最后几个字终于有了唯一合理的落点。
“因为有人把六个真实的人,画成了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