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 被保存的版本

第七章五份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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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五份忏悔》章节场景插画
第七章 · 五份忏悔

乔闻慈的五份演讲稿打印在五种不同克重的纸上。

乔望舒把它们按修改日期排在母亲的书桌上,自己始终站着,没有坐那把椅子。下午两点,抽屉里响起服药提醒。她在第二声以前按掉,手仍停在屏幕上,像过去每次打电话催母亲吃药时那样。书房里每一只档案盒都朝同一方向,标签字体、日期格式和装订孔距完全统一。最上层抽屉里放着三十七支黑色签字笔,只有一支用过。

“她不喜欢在原稿上改。”乔望舒说,“每次都重新打印一份。这样上一版不会干扰她判断这一版像不像最终文本。”

第一稿写于九个月前。

我参与核对并排列了不同内容的联次。我知道签字居民只能看见最上层,也知道分联以后,每个机构会拿到对自己有利的文字。

第二稿把“参与”改成“受命参与”。

第三稿里,“我知道”变成“当时已有工作人员注意到”。

第四稿写:“在当年的管理环境下,多联文书差异未得到充分揭示。”

第五稿只剩:“年轻工作人员未能充分认识此类文书可能造成的法律风险。”

乔望舒用铅笔在每稿页边标出主语。

“第一稿有十七个‘我’。”她说,“第五稿只有一个。”

“在哪里?”沈砚青问。

“最后一页致谢。‘我感谢所有仍愿意相信公证的人。’”

她没有笑。

沈砚青翻到旧诉讼材料。十一年前,乔闻慈作为当年经办人员出庭。律师问:是否存在不同条款预先印于不同联次?

乔闻慈回答:据我所知,各联内容一致;现有差异不排除后期保管或复制过程造成。

律师追问:居民签字时是否有机会逐联阅读?

她回答:多联文书无须逐联阅读,因为各联依法应当一致。

这两句证词把程序上的“应当一致”替换成了事实上的“确实一致”。

沈秀荷在庭审笔录后半段说:

我记得纸上写着不影响以后看病。不是我后来想出来的。签完回家,我把这句话念给女儿听过。

年轻的沈砚青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她记得母亲说这句话时没有看法官,只看了她一眼。

那天晚上,她仍然告诉母亲,鉴定结论显示签名是真的。

乔望舒察觉她停得太久,伸手把笔录向自己拉了一点,又停住。

“她后来在这一页做过批注。”

铅笔字写在复印件最下方:我知道她说的是事实。

日期是判决生效后三年。

“三年以后写一句知道,能做什么?”沈砚青问。

“什么都不能。”

“她没有联系我母亲,也没有申请更正证词。”

“没有。”

“她保留这张批注,是为了证据,还是为了让自己以后相信自己曾经后悔?”

乔望舒看着母亲的字。“我不知道。”

这是她们第一次不替乔闻慈提供答案。

书桌另一端有一张节目流程便笺。乔闻慈把公开承认责任安排在十二联拆开后的第六分钟。她在旁边写:先让他们否认,再让物证回答。

“她认为人的话不够。”乔望舒说。

“她不是认为人的话不够。”沈砚青合上庭审笔录,“她认为由她安排物证在什么时候回答,才够。”

乔望舒抬头:“你想从她身上拿到一句道歉。”

“不。道歉属于她,损失不属于。我要知道那两句证词让谁失去了什么。”

“那你会把她写成什么?”

“我只写她做过什么。”

“所有人都说自己只写事实。最后还是要选用哪一个动词。”

这一次,沈砚青没有反驳。

离开前,她在乔闻慈电脑旁发现一张心内科复诊卡。乔闻慈有阵发性心律失常,长期服药,身边人都知道。她原定下个月接受一次消融治疗。

一种能制造恶性心律失常的毒物,进入她的血液后很容易先被当作旧病发作。

复诊卡背面的联系人栏印着公证中心办公室号码。乔望舒说,母亲独居以后,中心里至少四个人陪她复诊过,谢慎章也去过。她的病并不是一个只有凶手掌握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