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 火灾之前
第十九章如果没有口供

罗靖把讯问提纲合上,推到会议桌最远的一端。
他是省检察院派到北隧专案组的承办检察官,来后的第一件事不是见梁慎行,而是让所有人假定梁慎行永远不会承认。
“把口供从卷宗里拿掉。”他说,“剩下的证据如果不能自己站立,我们就没有资格让一个二十年的案件重新开始。”
会议室里还留着那条九米长的时间线。罗靖没有再让他们从陶瓷牙讲起。身份、火前死亡和底部舱藏尸已有独立复核意见;他在桌上只放了三张卡片:她离开过;是袁维同;火只是事故。
第一张卡片由高郁来攻。他假定林玦避开四道出口,又被某个无记录的人带回。沈砚秋没有回答“不可能”,只把访客证、手机基带电路、零点十一分的舱门磁和未破的备用钥匙封签向前推了一寸。她说:“单看任何一件,都留有空子。可她进库后没有第二条可验证的轨迹,火后却连人和手机一起落在破裂舱外。要说她出去又回来,就得先找到那条路。”
总钥匙领走后确实可能被转交。二十年前的两人签字只能证明0176领走、于四点二十三分交回,不能照看中间每一分钟。于是罗靖把当夜有权限者的表又查了一遍。蒋姓维修工与保安的缺口已由连续作业影像和通话填上,维修班长也有整段焊接影像;七名已去世者则有当年的工位记录。剩下的不是“钥匙绝不可能经过别人的手”,而是没有第二个人留下进坑、出坑或移交钥匙的痕迹;相反,替班长取扳手的退休工人在一点多看见梁慎行独自从四号车下出来。
“还有他自己说过的话。”高郁翻到第一次谈话笔录,逐字念,“要说设备舱里多出几块不属于乘客的遗骨,不奇怪。”当时公开的只有女性、四号车和十九座墓。这句话证明不了杀人,只能与他二十年前修改来源字段的笔迹放在一起,说明他一直记得那个未曾公开的位置。
第二张卡片上写着袁维同。手术记录排除了他亲手实施,却不自动排除授意。通信、账户和相关人证的现有核查未发现他在林玦死亡前与梁慎行约定伤害的证据,也不足以将那个空格涂死。罗靖把卡片放回案卷:“材料造假、删档和离职文件另查;是否共谋杀人,继续查。这次报请不拿猜测凑人数。”
第三张卡片只留下一个法律争点。专案组删去“策划纵火”:点火源是串联电弧,没有证据说梁慎行计划让列车起火。审查只问五点十二分的那个决定:他已经签收禁止载客锁定,看过会导致客室毒烟与门控失效的报告,没有任何复测数据,却仍以责任工程师权限确认放行。
“他的儿子临时改乘,这件事他不知道。”罗靖把笔平放在第三张卡片上,“他对早高峰乘客面临什么,知道到什么程度,提交法庭质证。文书别替法院把这一栏填完。”
凌晨时,三张卡片都被夹进报请卷,没有哪一张被撕掉。沈砚秋看着罗靖将口供单独装袋,放到卷宗最后。即使梁慎行始终不开口,前面的证据也必须自己站住。
还有一道程序上的门。
林玦死亡至今已经超过二十年。当年警方受理的是成年人失踪,伪造邮件出现后按自行离家归档,没有以故意杀人立案。梁慎行此后长期公开生活,单凭他隐瞒事实,不能当然适用“立案后逃避侦查、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例外。
故意杀人和专案组拟审查的故意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法定最高刑均可至无期徒刑、死刑。二十年以后仍认为必须追诉,须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市检察院审了十二天,省检察院又补问三轮。卷宗没有把“社会关注”放在最前,而是依次写明犯罪性质、后果、长期有意掩饰、被害方状况、证据现状与现实追诉必要性。许素琴在意见书里只写了一句:我请求法律承认她不是自行离开,也请求所有决定建立在证据上。
梁慎行资助过的人、照护过的老人和他本人失去独子的事实,都没有被删去。核准追诉不是道德净值计算;完整记录一个人,也不等于替他抵销另一个人。
报请材料送出后,北隧二十周年纪念仪式只剩三天。
基金会发布流程,主持人一栏仍写梁慎行。他在公开声明中说,调查不能阻止一百零八个家庭悼念,自己会像过去十九年一样,把所有名字读完。
专案组没有提前公布嫌疑。两组侦查员轮班守在基金会外,高郁的手机整夜开着。
第二天凌晨两点十七分,省检察院值班室收到加密回传文书。
正文不长。最后一页的决定栏里,印着四个字:核准追诉。
高郁抬头看向墙上的仪式流程。
梁慎行仍准备站到那面墙前,念完一百零八个名字。
这一次,在他开口以前,会有人先问那个名单为何从林玦之后才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