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 旧案与今夜

第十三章目击者

1319
第十三章《目击者》章节场景插画
第十三章 · 目击者

【南平码头女工案证人罗斌第一次询问笔录】

问:你是否进入过三号仓库?

答:没有。我只在路口看见周峤从里面跑出来。

五点零八分,罗斌的货车冲过南平旧港最后一道空岗亭。

栏杆已经拆了,只剩一只锈死的底座。货车右轮压上去,车身猛地一偏,尾门撞开,几十只空塑料筐滚进雨里。跟在后面的警车没有减速,庄野从副驾驶望见罗斌在后视镜里回了一次头。

那张脸与十八年前的证人证件照已经没有多少相似。头发剃得很短,下颌发胖,左眉上多了一条旧疤。可他回头的方式没变——不是看警车离自己还有多远,而是看警车里坐着谁。

目击者总以为自己站在画面外面。

“前面是断头路。”开车的刑警说。

“右边有旧引桥。”庄野说,“他以前在这里干过。”

货车果然在三号仓库后侧急转。那里曾经通向平码头装卸栈桥,如今河岸外移,引桥只剩半截,下面是涨满雨水的废弃船坞。罗斌在桥头弃车,翻过围栏,向泊在外侧的一艘清淤船跑。

庄野下车追了四十米便停下。

“罗斌。”他对着雨喊,“船不开。”

清淤船上没有灯。接到协查的水警已在五点零七分拔掉启动钥匙。罗斌站在跳板中央,前面是锁死的船舱,后面是三名追上来的刑警。他低头看了一眼发黑的河水,像在衡量十八年能不能从两米宽的缝里游过去。

“我就撒了个谎。”他说。

庄野没有问什么谎。

罗斌自己回过头:“她抓我右脸那一下,指甲里留下的东西,能说明什么?”

雨点砸在铁皮上。罗斌十八年前的证言一直是:他没有在宋妍生前进入仓库,也没有与她发生任何接触。没人问过他的右脸。

五点十三分,罗斌被带离跳板。

闻枝没有去旧港。她坐在复核中心的资料室里,耳机中全是风声和短促的呼吸。庄野说出“控制”两个字以后,她摘下耳机,在旧案平面图上把罗斌十八年前的陈述重新走了一遍。

他说自己十一点十分在八码外的路口看见周峤从仓库方向跑出。供电公司的原始抢修单却显示,那一带从十点四十八分停电到十一点三十六分;当晚下雨,路口唯一一盏应急灯朝向河面。那个位置可以看见有人跑过,不能看清脸。

第一次询问时,他说自己从未进入三号仓库;补充询问时,他又改称只在尸体被发现后进去探过右腕。旧考勤册背面的铅笔记录却写着他替夜班库管送过两次铅封,最后一次是案发当晚十点五十二分。

那枚红色塑料纽扣第一次出现在案卷里,也不是周峤的口供。

它先出现在罗斌的补充证言中。四小时后,讯问录音中断。录音重新开始时,周峤已经能说出纽扣落在尸体左肩外侧。

蓝灰色纤维也不是周峤独有的工作服纤维。平码头当年成批采购的吊装带、护袖和搬运手套全是同一种颜色。检验报告只写了“颜色及显微形态相近”,判决摘要却把它缩成了“与被告工作服一致”。

十八年里,每一次转述都少掉一个限定词,最后只剩一个方向。

五点十六分,庄野从押送车里打来电话。

“他承认认识宋妍,不承认杀人。说两人在仓库里争执过,宋妍抓伤了他,他离开时人还活着。”

“Q峰组呢?”

“要形成以罗斌姓名为对象的正式来源鉴定,必须依法重新采样并确认旧代码身份。W2本来就是他当年以目击者身份提供的排除样本;现在只能说,今夜恢复的Q峰组与档案中的W2在可比较位点一致。在旧采样身份记录无误的前提下,它支持罗斌可能是该男性成分的来源。接触时间、方式和案件意义,都要用别的证据说明。”

闻枝说:“也不能说明接触发生在什么时候。”

“对。旧停电单、铅封记录、他刚才那句漏嘴,再加上重新询问,才是另一条链。”

庄野的声音没有兴奋。抓住一个会逃的证人,不等于抓住一个已经被证明的凶手。尤其在这宗案子里,他们没有资格再把“很像”写成“就是”。

闻枝翻开三号仪器的保全记录。

六只灰色模块最后一次被接入设备,是前一晚十点十七分至十一点零四分。门禁、工具扫描和机柜感应封条把这个时段压得很窄。罗斌那时正在六十公里外的北川货运检查站。他的车因超载被扣,连续四个小时停在地磅上;执法记录仪拍到他与检查员争吵,电子封条也没有中断。

十八年来,罗斌只做过搬运、冷链驾驶和船坞杂工。他不会读分型仪的维护图,也从未进入独立复核中心。警方检查他的电话和货车,没有发现他与邵洪、设备商或中心任何人联系。

他有理由害怕Q被验出来。

可他没有能力让六台机器识别Q,更不可能在六间舱里同时藏下同一种条件。

“两个案子。”闻枝说。

电话另一端,庄野沉默片刻。

“至少不能再按一个人的连续作案查。”

资料室的门在这时被推开。邵洪站在门口,两天没刮的胡茬上沾着汗。他身后跟着看守人员,手里却没有工具,只有三张折得很小的工单。

“我没跟他们合谋。”他说,“我甚至不知道另外两张单子存在。”